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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5-09-29 编辑:李将 点击次数:

全体硕士研究生:

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已启动,根据《江苏警官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励和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校学习的二年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

二、奖学金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三、奖学金名额及分配

省教育厅下达给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3个,计划名额分配为2023硕士研究生1个、2024硕士研究生2个。

四、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科学,立志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警务化管理规定,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作风优良

(三)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爱劳动、勤俭节约;关心集体、爱校如家,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荣誉感;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富有团结协作精神

(四)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单科成绩不能低于80分,且全部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在区队前10%

(五)警务化管理考核分位于区队前40%

(六)经区队全体研究生评议,同意参评票数不低于二分之一

(七)积极投身科研,开拓创新,符合下列条件: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并正式发表至少一篇《江苏警官学院科研成果认定办法》认定的C类及以上论文,或两篇以上D类或者E类论文。

五、申报程序

意向申请的硕士研究生,930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区队奖助评审小组负责人(2023级洪禹、2024级卢瑶轩),文件标注年级+姓名+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邮件标注年级+姓名+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

2)承诺书(附件2,申请人手写后扫描为电子版提交);

(3)相关业绩支撑材料(电子版)。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参评科研成果均须经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确认,第一署名单位为江苏警官学院,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或者第一作者研究生指导教师、第二作者研究生本人。

2)申请参评的材料周期为202491日至2025831日。

3)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附件:1.江苏警官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2.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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