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硕士研究生:
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已启动,根据《江苏警官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励和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校学习的二年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
二、奖学金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三、奖学金名额及分配
省教育厅下达给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3个,计划名额分配为2023级硕士研究生1个、2024级硕士研究生2个。
四、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科学,立志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警务化管理规定,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作风优良。
(三)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爱劳动、勤俭节约;关心集体、爱校如家,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荣誉感;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富有团结协作精神。
(四)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单科成绩不能低于80分,且全部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在区队前10%。
(五)警务化管理考核分位于区队前40%。
(六)经区队全体研究生评议,同意参评票数不低于二分之一。
(七)积极投身科研,开拓创新,符合下列条件: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并正式发表至少一篇《江苏警官学院科研成果认定办法》认定的C类及以上论文,或两篇以上D类或者E类论文。
五、申报程序
有意向申请的硕士研究生,请于9月30日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区队奖助评审小组负责人(2023级洪禹、2024级卢瑶轩),文件标注“年级+姓名+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邮件标注“年级+姓名+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
(2)承诺书(附件2,申请人手写后扫描为电子版提交);
(3)相关业绩支撑材料(电子版)。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参评科研成果均须经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确认,第一署名单位为江苏警官学院,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或者第一作者研究生指导教师、第二作者研究生本人。
(2)申请参评的材料周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3)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附件:1.江苏警官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2.诚信承诺书
研究生教育部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