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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5-12-09 编辑:李将 点击次数:

2025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已启动,按照《江苏警官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励和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将我院关于组织开展有关评奖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在校学习的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

二、评审名额

根据《江苏警官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励和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优秀研究生评审比例不超过区队人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比例不超过学生干部人数的10%。具体分配名额见表格:


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

2023

2

1

2024

3

1

三、评审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刻苦;

(三)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作风顽强。

在评审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申报个人荣誉称号的资格:

(一)评审周期内任一学期警务化管理考核处罚分累计达到2分及以上的;

(二)评审期内受到警告以上处分或处分未解除的;

(三)评审期内有课程考核不合格的;

(四)延长学习年限或参评学期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

(五)考试违纪或存在学术行为不端的;

(六)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

(七)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不具备申报资格的情形。

四、申报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并意向申请的研究生,于1212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区队奖助评审小组负责人处(2023许诺2024级卢瑶轩),文件标注年级+姓名+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1)江苏警官学院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审批表(见附件,电子版);

2相关事迹证明材料(电子版)。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参评的材料周期为202491日至2025831

2)参评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学生必须担任区队干部、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宿舍长以及各类学生组织干部工作满一年;原则上依据研究生学习成绩、警务管理考核成绩等综合素质成绩在区队的排名情况,按序审定获奖人名单;

3)优秀研究生的评选原则上依据研究生学习成绩、警务管理考核成绩等综合素质成绩在区队的排名情况,按序审定获奖人名单;

4)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每名研究生每学年限申报1项。



附件:江苏警官学院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审批表



研究生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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