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位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级警务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5-04-30 编辑:李将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和完成度,根据学院相关规定,组织开展2023级警务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一)中期考核对象为2023级全体警务硕士研究生。

(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对象为通过开题答辩的2023级警务硕士研究生。

二、工作时间

2025年6月9日-13日。

三、工作内容

(一)中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情况、实习实践、身心状况、论文开题情况等。

(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学位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与开题报告是否一致、学位论文是否按照开题报告的计划进度完成、学位论文主体的完成质量、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工作进度和安排的合理性等。

四、工作组织

(一)由学位点统一组织实施。

(二)各方向结合研究生人数,分小组负责中期考核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每小组由3名硕导组成,指定组长一名。每个小组须设秘书一名,秘书应为专业教师,负责会务及会议记录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以书面审核材料的形式进行。所有研究生将中期考核材料准备好带到考核现场,交由小组全体成员审阅并形成最终的考核结果。中期考核材料包括:

1.《江苏警官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须导师签字

2.《学生成绩单》(系统内打印,研究生教育部盖章);

3.《江苏警官学院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手册》或《江苏警官学院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计划表》(须签字盖章)

4.科研相关材料(参照《江苏警官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规定(试行)》要求提供)。

(二)论文中期检查

论文中期检查以组织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填写《江苏警官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2.在系统“论文指导记录”模块下载《论文指导记录表》;

3.于5月30日前(系统于5月30日24:00自动关闭,逾期不再接收)在系统“中期检查申请”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2个附件,提请导师审核

(1)附件1:《江苏警官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命名为“学号-姓名-论文中期检查表”);

(2)附件2:《论文指导记录表》(命名为“学号-姓名-论文指导记录表”)。

4.打印好4份《江苏警官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论文指导记录表》(A4双面打印),到答辩现场交给小组秘书;

5.需提前15分钟到达答辩地点,统一着夏执勤服。

六、工作联系人

1.中期考核工作:蒋老师,18914732983;

2.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鲁老师,18851964032。

研究生教育部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