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位授予工作整体安排,为规范学位申请流程、确保材料完整准确,现学位申请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
一、系统提交
请在5月29日17:00前登录系统提交学位申请,并按照系统提示逐一上传以下材料(清单与纸质材料一致):
1.江苏警官学院硕士学位申请表
2.学位论文
3.中文摘要
4.成绩单
5.论文评阅书
6.答辩会议记录
7.答辩委员会形成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
8.相关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9.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10.原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二、纸质材料寄送
请于5月31日前将申请学位的纸质材料(均为一式两份)寄达研究生教育部指定地址。
三、重要提醒
1.所有纸质材料须一式两份,按顺序整理后寄达。
2.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提交和纸质材料寄送,逾期将影响学位授予进程。
研究生教育部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