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晚,侦查系邀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数据法治研究院院长许娟教授开设“论生成式人工智能介入类案同判的拓展法律解释学”学术讲座。张健一主任主持讲座并进行点评,侦查系、法律系部分教师,2023级侦查学和经济犯罪侦查专业全体学生及中队长聆听了讲座。
讲座以个人信息保护类案为例介绍了生成式人工智能介入前的法律解释学基础,并援引网络爬虫类案对介入后法律解释学进行了系统反思。许娟教授从机器解释学、完善认识论、机器介入人的意向性、自主性和目的性等三个方面提出介入后的法律解释学基础,同时将介入后的法律解释学扩展为若干强相关关系、强相关规范、弱相关关系。最后,许娟教授指出,介入后的法律解释学路径要坚持事实和价值的扩展解释学、强调归因和归责的约束条件以及注重机器介入人的连续性、间断性、全域性。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普及,其在法律领域的应用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趋势。这次讲座不仅为学生提供了一个深入了解人工智能在法律实务中应用的机会,还促进了教师对于法律教学内容更新和方法改进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