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3日至8月26日,侦查系教师宫路、赵峰赴成都市参加中国犯罪学学会第六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二十六届学术研讨会。本次大会由中国犯罪学学会主办,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承办,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协办。
8月24日上午,会议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学会常务副会长张凌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同志,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萍同志,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冯键同志,中国犯罪学学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牧同志,成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左正同志,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学会副会长郭彦同志,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黄河同志等出席会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彦首先致辞,他介绍了成都市法院坚持以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为两大重心,自主开展司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取得成效。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冯键同志做了简短致辞。随后,徐显明副检察长结合对于犯罪学学会功能性质的理解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的要求,对学会的发展谈了几点意见:第一,学会应当坚持正确的学术方向,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来研究学术问题;第二,犯罪学有其特殊性,犯罪学的研究应当为维护国家的安全作出贡献;第三,希望犯罪学的各位专家能够参与到中国的司法体制改革的实践当中;第四,希望与会同志把这次会议的主题研讨好,运用好。
本次大会以“大数据时代下的犯罪防控”为主题,分四个单元进行研讨。在第一单元主旨演讲阶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品新做了题为“大数据时代社会治理转型于法治建设”的报告,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良彬做了题为“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成都经验”的专题发言,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院长助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基地执行主任王禄生做了题为“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刑事案件同案不同判预防”的专题发言。在第二单元“大数据与犯罪防控基本理论”中,湖南大学犯罪学研究所所长、教授王燕飞做了题为“大数据时代我国犯罪学范式变革”的报告,浙江省金华市人民警察学校教授、学会副秘书长傅跃建做了题为“大数据背景下犯罪预防体系构建的若干思考”的报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王良顺做了题为“关于利用大数据进行犯罪预防的思考”的报告,台湾中正大学犯罪防治学系主任、教授许华孚做了题为“应用大数据分析台湾新北市毒品犯罪区域分布特性”的报告,西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熊谋林做了题为“公民对刑事司法错误的态度”的报告,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但未丽做了题为“从校园暴力到网络暴力:基于数据的观察——以互联网媒体报道的185起校园暴力事件为例”。在第三单元“大数据与网络犯罪、暴恐犯罪防控”中,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皮勇做了题为“大数据背景下网络交易平台诈骗犯罪机器防控”的报告,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教授赵赤做了题为“预防型刑法机器生成机制——大数据时代刑法规制的形势政策思考”的报告,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高晋康做了题为“司法大数据的重中之重:类案比对——以刑事类案比对具体应用为例”的报告,河南警察学院教授、《学报》编辑部副主任王立宾做了题为“网络运营商不作为的刑事责任探讨——以法律经济学为视角的分析”的报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叶良芳做了题为“大数据时代网络恐怖主义犯罪的防治”的报告,江南社会学院讲师马涛做了题为“数据反恐在中国:理念、路径与制度——大数据时代犯罪制图理论的复兴”的报告。在第四单元“大数据与金融犯罪、腐败犯罪防控“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郭泽强做了题为”海峡两岸窃取网络虚拟财产刑法规制之比较研究——以大数据时代下网络空间定量标准的重塑为主线“的报告,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孙文红做了题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潜在风险及犯罪防控“的报告,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朱艳菊做了题为”大数据时代下非法集资犯罪防控对策“的报告,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李晓明做了题为”大数据时代与网络反腐“的报告,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江溯做了题为”从大数据看职务犯罪防控“的报告,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综合科科长徐贵勇做了题为”大数据对贪污罪量刑均衡的验证和推动立法——以刑九对贪污罪量刑规制的重构为视角“的报告。
通过这次年会,侦查系教师与犯罪学的有关专家进行了交流,提升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解,明确了中国犯罪学发展的最新方向,坚定了我系进一步增强犯罪学研究的信心。本次会议的成果对于侦查系的学科发展、侦查学课程教学、侦查系的人才培养和师资培养等都具有十分明显的促进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