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培训学员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0-01-01 点击数:

在职培训学员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为切实做好在职培训学员车辆校内行驶和停放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特制订本办法。

一、每期培训班开班前,干训部将参训学员信息提供给安保处,由安保处安排门卫人员对进入校园的学员车辆进行详细登记,并告知学员校园交通管理有关规定。

二、培训班工作人员通过班会向学员宣讲学院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对学员车辆校内行驶及停放提出下列要求:

(一)机动车辆一律按规定方向停放在地下停车场车位或露天停车位。

(二)机动车辆在校园内不得鸣号、超车、逆向行驶。

(三)机动车辆校园内行驶速度须控制在每小时40公里以内。

(四)禁止任何机动车辆擅自驶入隔离石球以内区域。

上述要求印制在培训班《学员手册》中,或通过培训班微信群进行提醒。

三、安保处会同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对锦程大厦周边区域停车、行车秩序进行巡查,发现有培训班学员的车辆违规时,及时与干训部联系,对该学员予以批评纠正。

四、本办法自201791日起施行,由干训部、安保处、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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