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

作者: 时间:2022-07-25 点击数:

2022年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普惠金融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继续加大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享有受教育权,不断加强精准资助,大力推进资助育人,加快推动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2022年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如下:

一、持续发力,落实落细已出台国家助学贷款各项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对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有效阻断贫困的代际传播起着至关重要作用,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各省)和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以下简称各分行)要充分认识到大力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服务意识,加大工作力度,有效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特别是要落实好《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以下简称财教〔2021164号文件)和《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21号,以下简称财教〔20221号文件)有关要求,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

(一)全面落实财教〔2021164号文件有关要求。各省、各分行要继续认真落实财教〔2021164号文件有关要求,将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国家助学贷款可用于弥补生活费、调整风险补偿金比例、降低风险补偿金存量、取消亏空分担等有关内容全部落实到位。严格执行财教〔2021164号文件对风险补偿金拨付比例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对2021年及以后年度发放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省要按照当年发放额的5%将风险补偿金按时足额拨付国家开发银行。对20201231日前形成的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各省要会同各分行做好风险补偿金统筹支付贴息的资金核算、台账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报送当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当年度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不足以支付贴息的省,要提前做好差额贴息资金的预算测算及资金安排。

(二)严格落实财教20221号文件要求。各省、各分行要严格落实财教20221文件有关要求,充分发挥风险补偿金的风险防控和奖励引导作用,用好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积极开展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工作,按规定启动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返还工作,认真核算,严格工作程序,及时足额返还并做好当年度的工作总结,并按要求报送当年度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返还使用情况报告。二是要充分发挥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的使用效益,各省要引导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下称各县)专账管理,合理合规使用,管好用好奖励资金,并对各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要加大国家助学贷款救助力度,及时总结经验,继续完善制度,尤其要加强对受疫情、汛情等特殊情况影响学生的关心帮助,及时掌握情况,开辟还款救助绿色通道,主动提供救助支持。三是为进一步发挥风险补偿金的激励作用,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要确保国家助学贷款新开办省的工作需求,确保助学贷款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二、提早谋划,做好疫情、汛情等特殊情况应对工作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反弹形势严峻,防控工作任务艰巨,助学贷款办理高峰期也是汛情等特殊情况高发期,面对多层考验,各省、各分行要坚持底线思维,早动手,早准备,确保现场受理安全高效,做到不因疫情、汛情等特殊情况影响助学贷款,更不能因为助学贷款引发疫情。

(一)制定疫情、汛情等特殊情况应急预案。疫情、汛情等特殊情况突发性强、影响面广,各省、各分行要全盘规划,制定应急预案,统筹考虑疫情、汛情等特殊情况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开学时间、暑假安排等的影响,对助学贷款办理时间、办理场所等的需求,预判借款学生办理贷款可能遇到的困难,确保借款学生入学前办妥助学贷款手续,减轻学生和家庭的经济压力,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后顾之忧的走进新学期的大学校门。

(二)及时摸排受疫情、汛情等特殊情况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各省、各校要及时、准确掌握受疫情、汛情等特殊情况影响的学生及其家庭经济情况,要重点关注受疫情、汛情等特殊情况影响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和边远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聚焦因疫情、汛情等特殊情况影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及时给予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保障其正常的学习生活。

(三)严格落实办理现场疫情防护工作。各省、各分行一定要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一是要准备好空气流通、场地宽敞的办理场所,为现场等候人员提供1米间隔的安全距离,定期消毒,并配备好口罩、消毒液、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二是要统筹安排受理工作。科学预判受理高峰期,合理布局受理点和受理窗口,精确受理时间,采取网上预约、分批办理等,确保分流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贷款办理期间,为借款学生及其家长提供一站式服务,所需要的材料一次性说清楚,在办理现场备好防暑用品、打印设备、可上网的电脑等,手续一次性办结。

三、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喻户晓

各省要会同各分行共同做好宣传工作,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努力做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喻户晓。

(一)聚焦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突出宣传重点。在对国家助学贷款基本政策、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等内容做好常规宣传的同时,要聚焦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重点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提高4000元,借款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等内容。

(二)明确宣传对象,抓住重点人群。要提升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确保学生和家长都能够及时、全面、准确、便捷地获知政策。对高中毕业班学生及其家长,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及助学贷款办理的宣传和政策解读;加大对农村尤其是偏远山区、库区、牧区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集中地区的宣传力度;既要向今年新入学的大学生宣传,也要向往年入学的在校大学生宣传;既要向学生宣传,也要向家长宣传。

(三)丰富宣传手段,拓展宣传方式。各省、各分行要综合运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条幅、展板、海报、彩页、热线电话等传统宣传途径,微信、微博、QQ、网站等新兴媒体加强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必要时开展走村入户、到班到人的政策宣传,做到政策宣传无死角、无盲区。

四、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受理工作平稳高效

各省、各分行要全面考虑、全盘规划,提早着手、提前准备,坚持底线思维,做好贷款需求摸底,全面掌握预申请底数,备足资金,提前研判,做好国家助学贷款保障工作。

(一)备足人手,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各省要以方便学生为出发点加强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建设。一是要积极推进各县标准化建设,推动实施受理场所、设备配置、操作流程和宣传材料标准化、规范化。二是要加强贷款工作人员配备,结合往年现场办理情况,提前配备工作人员,必要时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或大学生志愿者,确保工作人员配备适应和满足贷款工作需要。三是要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对资助工作人员培训,提高资助工作队伍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着力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工作人员队伍。

(二)摸清底数,确保应贷尽贷。国家助学贷款要靶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需求,不设贷款规模和人数上限,应贷尽贷。各分行要备足贷款资金,各省要摸清当地学生高中阶段受资助情况,结合当地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因素影响,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相应资助。国家助学贷款要向特殊困难群体倾斜,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对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的学生予以关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提前做好符合条件受助学生的信息登记和录入工作,于受理前导入国家开发银行信息管理系统,完成预申请工作。

(三)充分准备,扎实做好贷前管理。各省要组织各县结合往年受理经验和本年需求摸底情况,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一是要做好受理预案和应急预案,建立预警机制,及时提示预约量大、排队时间较长或人员密集的县级资助中心通过增设窗口、增派人员和增加预约等措施分流学生和家长,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二是要推动贷款受理下沉至高中和乡镇,科学设置受理点和受理窗口,尤其在申请学生多、管理半径大或交通不便利的县,应在乡镇、高中设立贷款办理点,安排专人受理贷款申请,进一步方便学生。三是要合理安排受理时间,细化对设备数量和软硬件配备的要求,并就预约受理、错峰受理、选派志愿者、疫情防控和咨询答疑等措施提前筹划和安排,提高受理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受理工作平稳、高效,杜绝学生、家长排长队等候或多次往返奔波等情况。

五、多措并举,完善贷后管理机制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各省的国家助学贷款陆续迎来还款高峰期,各省、各分行,要将回收工作与发放工作同谋划、同布置、同推进。促进助学贷款形成放得出去,收得回来的良性循环。

(一)完善贷款管理机制,提升工作实效。继续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推动地方政府或教育部门将助学贷款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和履职问责事项。加强助学贷款年度绩效考核,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以考核促整改、促管理。以政策制度为准绳,坚持按章办事、合规管理,全面提升国家助学贷款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继续推进省、市、县、乡、村、校多级协同管理机制建设推进多级协同管理机制,发挥省、市、县、乡、村、校各级优势促进精细化管理。推动校地联动,督促高校与生源地加强配合,做好信息维护、回执录入、毕业确认、诚信教育和还款通知等工作。制定全年回收计划,坚持早部署、早着手,抓住关键时点,运用多种通讯手段,做好学生联络和还款催收工作。

(三)做好本息回收和逾期催收工作,降低违约风险。随着借款学生陆续进入还款期,贷款本息回收和逾期催收的任务越来越重,各省、各分行要组织做好还款提醒、学生联络、还款催收工作以及贷后管理台账记录等基础性工作,并通过催收经验总结和交流、典型经验介绍等方式,推广先进经验,做到助学贷款应收尽收。

六、用好科技手段,提升助学贷款信息化管理水平

(一)继续推进远程续贷和合同电子化工作。国家开发银行远程续贷工作已实施2年,实施效果较好。各省、各分行要引导续贷学生选择远程办理,减少学生奔波,简化办贷手续,用好科技手段,提高受理效率,依托互联网实现足不出户办续贷。要推动实现合同电子化全覆盖,对于尚未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电子化的县应尽快完成设备购置、安装调试等准备工作,于年内实施合同电子化,提高贷款办理和档案管理效率。

(二)提高数据质量,确保信息准确。各省要配合国家开发银行运用科技手段,从源头上做好对采集数据的审核校验。一是要做好借款学生及家长的信息采集和身份认证工作,各县要配合国家开发银行做好贷款办理现场拍照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更新和购置设备,确保受理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加强对办贷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核实,确认其所持身份证件合法有效、且为本人证件后,方可签署借款合同。坚决杜绝未经合法合规程序,允许他人代为签署借款合同或代为办理贷款的现象发生。二是要认真核实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就学信息、信贷信息、社会关系信息等,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与共同借款人关系等关键信息要确保准确无误。三是加强合同审核,在全流程管理中严把数据质量关,对错误数据及时发现、及时修正。

(三)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要求,在工作全流程中强化保护学生个人信息的意识,确保在合法依规的前提下,开展学生个人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工作;做好对个人信息数据的储存和保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对学生个人信息的使用、变更、处理等。因工作需要,确需对外提供或公布学生个人信息的,要严格落实保密要求,做好信息脱敏处理。

七、资助与育人并举,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各省、各高校和各分行要将立德树人融入助学贷款全过程,通过对借款学生开展诚信教育、防诈骗教育、加强帮扶资助,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一)诚信教育常态化。各省、各高校和各分行要积极开展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努力普及金融知识、征信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学生诚实守信的履约意识,将诚信教育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常抓不懈,做实做细。

(二)防诈骗教育全程化。各省、各高校要切实担负起学生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学生的防诈骗教育和金融知识教育,切实维护学生权益。一要将金融知识教育,特别是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和违法高利贷等方面的教育贯穿国家助学贷款全过程,切实提高大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金融防范意识。二要全面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将培养学生勤俭节约意识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消费观。三要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努力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

(三)帮扶资助细致化。各省、各分行要加强与人社部门、企业客户和就业服务平台等合作单位的沟通合作,通过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实习岗位、举办求职应聘知识培训、举办线上或线下专场招聘会、提供奖助学金等专项附加服务,积极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创业,有效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

八、加强舆情监测,为二十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事关经济困难学生及家庭,平稳安全的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有关工作意义重大深远。各省、各高校和各分行在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同时,要加强舆情监测,密切关注社会各界的舆情舆论,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一)充分研判舆情舆论,防患于未然。各省、各分行要提高警惕,将舆情舆论预防工作想在前面,做在前面,制定应对舆情舆论预案,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预判、监测和管理,盯紧易引发舆情舆论的关键环节,特别要重点关注助学贷款新开办县及管理工作薄弱的县,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二)增强敏感性,第一时间发现舆情。各省、各分行要增强舆情舆论捕捉敏感性,充分运用现有工作条件,配备舆情舆论监测人员,密切关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互联网、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要第一时间发现舆情舆论,为及时处理舆情舆论赢得宝贵时间。

(三)畅通咨询渠道,及时化解舆情舆论。各省、各高校和各分行要主动而为,积极应对,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及时解决问题。一是要充分运用各省、各高校的热线电话和国家开发银行“95593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等工作平台,在贷款办理、回执录入和发放回收等咨询高峰期能准确、快速、高效地响应学生咨询。认真处理投诉建议,对合理诉求快速响应落实,对其他诉求及时反馈解释,争取学生和家长的理解。二是各省也要组织各县和高校通过QQ、微信、网络等渠道配合做好咨询服务工作。三是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期间,一经发现舆情舆论,各省、各高校和各分行要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理,全面细致了解情况,及时处理,适时表态,多做正面发声,力保舆情舆论不扩散,将影响降到最低最小。

 

版权所有:江苏省警官学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