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学、法律(法学)拟录取考生:
根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要求,我校所有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入学前将档案转至我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考生持我校《调档函》请档案所在单位于6月12日前将考生档案邮寄到我校。应届毕业生的档案材料可暂时不转,待材料齐全后由毕业学校寄至我校(一般应在7月15日前完成)。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路16号江苏警官学院研究生教育部
收件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5-52880499
邮寄方式:外校考生档案通过机要或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本校考生档案可由学校相关部门直接与研究生教育部对接。
研究生教育部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