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生:
根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我校2026级研究生新生(警务专业除外)组织关系转移和户口迁移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关系转移
(一)党组织关系转移:我校在新生入学后统一办理非在职新生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时间一般在9月后),请向现组织关系所在单位说明情况,请勿提前发起线上转接;转移党组织关系前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应在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办理转正手续后,再转移组织关系。
(二)团组织关系转移:团员档案材料放入个人档案(与个人档案一并邮寄),无需开具团员关系介绍信;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二、户口迁移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新生,可自愿将户口迁移至我校。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户口迁移材料由新生自行保管,开学后统一收取。迁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石佛三宫48号江苏警官学院。(考虑到迁移证有效期,建议8月办理)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