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部门:
根据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江苏警官学院《警务理论和警务实战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就组织申报第二届警务理论和警务实战研究优秀成果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第二届警务理论和警务实战研究优秀成果奖须符合《奖励办法》规定的申请者资格及评奖成果范围。
二、申报第二届警务理论和警务实战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成果获得期限为2012年9月至2015年3月。
三、请各部门根据要求,积极组织本部门的申报和初评审核工作,于5月25日前将《警务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警务实战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现代警务研究中心评奖办公室(图书馆613室)。
特此通知。
现代警务研究中心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