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公安部党委作出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决策,并提出了严格公正规范和理性平和文明的执法理念,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要求。
3年来,全国公安机关通过公安执法史上的一场深刻变革,广大公安民警的思想认识发生了积极转变,执法理念进一步更新,依法履职能力实现了质的飞跃,有力地促进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发展。
执法人性化、执法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执法信息化,这四大亮点彰显中国警方执法理念的变化。
人性化执法促社会和谐稳定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观念是自觉地、正确地执行规范的基础。因此,我们在建设中突出强调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在近日召开的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理论研讨会上说。
2008年以来,公安部党委在全面分析判断执法环境深刻变化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严格公正规范和理性平和文明的执法理念。这一执法理念推动了公安工作“转型升级”,不仅为公安机关顺利完成北京奥运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安保任务提供了重要的指引,而且拓展了执法办案、管理服务等各项公安工作的思路,成为整个公安执法活动的重要原则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价值追求。
在这一执法理念的引领下,江苏盐城、安徽合肥、山东滨州等地警方推行“说理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民警主动向当事人说清事理、法理和情理,既依法办事,又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真正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安局、江西省宜春市公安局开展“人性化执法”,既坚持依法办事,又注重社会效益,让群众感受到公安机关执法威严中的人性化关怀。
“人民群众衡量公安执法活动,一个重要标准就是首先要合法,必须以法律标准衡量是非、处理问题,同时也要合情合理,让人们在情理上能够接受,实现执法效果的最大化,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黑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孙永波深有感触地说。
据介绍,今年前8个月,黑龙江省公安机关通过调解处理的案件占受理治安案件总数的45.4%,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群体性事件大幅下降。“加大调处力度还有效地避免了矛盾激化,消除了大量可能诱发犯罪的治安隐患,促进了社会和谐。”孙永波说。
执法精细化促民警行为规范
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公安执法已实现了有法可依。但是,缺少的是一些执法领域和执法环节中的具体操作性规范,这是造成执法不规范的一个重要原因。
为解决这一问题,近年来,针对执法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环节,公安部从制度建设入手,健全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标准,陆续出台了《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等一批基层急需的执法制度。
江苏南通警方自2007年以来,探索以标准化管理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新路子,在各执法环节推出精细化行为标准,把公安机关所有的勤务活动、管理服务全部纳入标准管理体系,被誉为“南通经验”。
南通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秦剑平告诉记者,几年来,南通警方从感性抓到理性抓,从自发抓到自觉抓,执法规范化已经从破解执法难题一个点的切入,有力撬动了公安工作整个面的提升。
南通警方建立的“覆盖全警、简明管用”的执法标准体系,只是各地警方完善执法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各地、各警种结合执法实际,陆续制定了有关接处警、刑事案件取证、治安案件裁量标准等重点执法环节的操作规范。北京警方制定了执法大纲,对360项执法行为、900项基本执法流程和4400个基本执法环节作出了具体规定。
有识之士认为,这标志着公安执法工作逐步走向标准化、流程化,也表明公安机关着力从源头上解决随意执法、粗放执法等突出问题。
办案场所“隔离”促安全执法
走进浙江省杭州市公安机关,记者发现在派出所等执法场所,都严格划分“办事、办公、办案、生活”区域。特别是办案区,与其他功能区实行物理隔离,醒酒椅、声像监控、涉案财物保管电子锁柜等设施一应俱全。以前那种普遍存在的在办公室、会议室审查嫌疑人,秩序乱隐患多的现象成为了历史。
“确保安全执法是执法工作的底线,只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谈得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才能提升执法质量和效率。”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杭州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柯良栋进一步说,杭州执法场所功能区的科学划分、率先建立的嫌疑人外出就医“绿色通道”以及警用车辆的标准化管理等,都是在这一理念的指引下收获的成果。
执法办案场所的规范化应用,是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工具和方式的重大变革。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任学增说,山东3300多个执法办案单位全面实现了办案区与接待区、办公区、生活区的规范设置,讯问、询问等执法活动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通过功能区改造,以场所规范带动行为规范,有效预防了刑讯逼供、超时限办案等突出执法问题。
据悉,按照公安部要求,今年年底之前,全国60%以上的执法办案场所必须完成改造,实行分区设置和管理。
记者在北京、江苏、浙江、山东等地的基层公安机关采访时发现,执法办案场所面貌焕然一新,既规范了执法活动,又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信息化促效率高群众少跑路
变以往“坐等群众上门办事”为现在“群众在家点鼠标办理”,这是公安机关执法信息化带来的又一大变化。
执法信息化是执法规范化不可或缺的工具支撑和保障。去年8月,公安部下发了加强公安执法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新模式。如今,各地普遍建立并运行省、区、市统一的执法办案和监督信息系统,保障了执法程序的严格遵守,执法管理的环环相扣,执法监督的即时有效。
“我们搭建在线服务综合平台‘南通警民e家’,涵盖市局、县(市)区(分)局、派出所和警务室的四级网站群,设置了出入境、户政、治安等9大类116个在线办事项目流程。”秦剑平介绍说,南通还以窗口民警首接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为核心,全面推行信访窗口、办证窗口的“代理服务”流程标准,要求首接民警以“代理”身份代办全部流程。
任学增欣喜地对记者说,山东公安开通网上民生服务在线,并向社区、农村警务室延伸,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做到“键盘一敲、申请办了,鼠标一点、事情办完”。
记者注意到,越来越多的地方公安局推出“网上公安局”、“网上警务室”等,在互联网上开通了集网上办事、咨询服务、政策宣传、政务公开、社会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子警务平台,发布预警、告知、提醒信息,为群众提供办理护照、证件等“一站式”服务,避免群众跑冤枉路,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各地公安机关扎实推进的执法规范化实践表明,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启了公安执法工作的新篇章,是实现公安执法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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