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单元警务机制建构及创新特色
殷建国 刘亚军
摘 要 在中国特色现代警务改革的背景下探索实践社区单元警务创新模式,既有世界警务革命浪潮的外来创新推动,又有我国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内生改革吁求。推行社区单元警务,就是把社区作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主要依托和载体,实行大警务小单元运作、精细化管理、平台式推进,以此激活全局,营造全警动员、全民参与创建平安和谐示范区的生动局面。这一新型警务模式将有利于破除公安工作运行机制中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式管理等瓶颈制约,着力体现以主动警务、信息警务、效能警务、和谐警务为主导的现代警务机制创新特色。构建社区单元警务机制,要调整基层警力部署,规范民警勤务制度,创新协作联动机制,改进领导指挥方式,充分体现社区单元警务特色。
关键词 社区单元警务;现代警务机制;平安和谐示范区
所谓社区单元警务,是指按照社会治安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公安机关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的派出所职能分解落实到每个社区单元警组,实行社区单元警组联勤承包责任制,切实履行收集情报信息、组织安全防范、严密治安管理、打击违法犯罪、强化社会服务等职责任务,广泛组织发动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实行群防群治,最大限度地减少防范管理盲区,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探索实践社区单元警务创新模式,是江苏警官学院与江苏省宿迁市公安局开展的课题研究合作项目。课题研究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适应和谐社会建设和城市化发展的迫切需要,以创建平安和谐示范区为目标,以深化“三基”工程、推进“三项建设”为重点,加快建立与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新型社区和农村警务机制。自2008年11月至今,课题研究工作从调研论证、制定方案到组织试点、评估推广,分阶段、有计划推进,现已取得初步成效。本文就推行这一模式的理论基础、改革思路、机制建构、创新特色作如下论述。
一、社区单元警务的理论基础
在中国特色现代警务改革的背景下,探索实践社区单元警务创新模式,既有世界警务革命浪潮的外来创新推动,又有我国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内生改革吁求。自二十世纪中后期以来,以社区警务为代表的新一轮警务制度变革强调警察从“反犯罪的战士”向“服务员”的转变,这一世界范围的警务潮流实际上主张警务应直接指向社区、由社区和公众来主导警务,这就需要警察深入社区,在和社区组织和公众的沟通、交流与合作中,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更高品质的公共安全产品和服务。这一潮流与当今世界政治发展的趋势是合拍的。当今世界的政治发展越来越体现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之间的合作与互相型塑,作为国家代表的警察与作为社会组成的公众之间的合作与互动,也就自然在实施社区警务战略中成为了主题。我国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顺应世界警务潮流的变化,在警务变革层面发挥我国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优势和特点,越来越突出和强调社区和公众在警务工作中的主导地位,起于上世纪末的社区警务正日益成为我国警务的主要战略和选择。但也应承认,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将社区警务做到实处,把作为一种警务战略的社区警务真正转化为一种警务方法和技巧,使社区警务能更好地提升公安机关的警务效能,是我们目前面临的一个亟待突破的问题。我们需要在社区警务的机制和模式层面作新的深化和挖掘。显然,社区单元警务正是在这一思路上的改革和创新。2008年9月,公安部明确提出把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这 “三项建设”作为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战略举措来抓,这是新时期我国公安工作的重要目标和工作指南。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基层公安机关落实“三项建设”的过程中,社区单元警务运行模式将起到最直接有效的推动作用。社区单元警务在深入社区的过程中将成为整个公安机关信息警务的“源头活水”;在社区和公众的直接监督中,社区单元警务中的执法民警将不断提升自己的执法规范化水平;同时,正是在常驻社区与社区组织和公众的直接接触与交流的过程中,警民关系的和谐也就有了现实的可能性。
应该说,社区单元警务首先是符合现代警察制度的基本原则的。1829年英国内政大臣罗伯特·比尔面对工业革命后日益增长的犯罪与城市混乱,创建了现代职业制服警察,并提出了组建新警察的12条原则,强调预防为主,重视警民关系,增加服务职能。其内容包括:“减少犯罪证明警察的效率与效益”、“发布犯罪统计是警察的基本工作”、“以时间和地域科学分配警力”、“以形象赢得尊重”、“公众安全需要每个警察挂牌服务”、“以警察掌握的犯罪记录作为分配警力的依据”等。综观世界警察发展史及现代警务革命趋势,立足社区、预防为主、警民合作、提高效率日益成为警务工作的基本方略。社区单元警务模式在诸多内容上是契合上述原则的。同时,这一模式也因此能找到现代管理和警务理论的支撑。具体来看,社区单元警务可以从以下方面得到理论论证:
(一)治理与警务治理理论
治理和善治理论是分析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关系的一个理论范式。治理相对于统治而言,统治是指国家权力对社会的单向度指令、操纵和控制,而治理强调国家与市民社会间权力的交互作用,最终实现国家与公民社会间的互动合作。治理理论强调政府和社会共同承担社会治理的功能,以实现国家“良好的治理”即“善治”状态。目前警察机关为实现社会秩序动员社会组织和公众来参与警务,这种警务的社会化趋势正可以用治理理论来分析,并可以冠以警务治理的概念。
警务治理是以治理与善治理论来分析国家警务逐渐社会化而得到的概念,是对发动公众参与似乎原属于国家的警事(或警务)以增进公共安全这一警务战略的新的定义,是用治理和善治理论对国家警事社会化分析后的新概念。以社区警务为代表的警务治理或说国家警事社会化正切合了当前公共管理由统治向治理演化的趋势,它的要旨在于将国家公权机构警察机关的专业化警务活动和社会公众对违法犯罪的防控能力结合起来,以警察和公众的互动合作来预防和减少犯罪,再造社会和谐。显然,这正契合了治理理论揉合国家与社会的力量增进公共利益的精神,警务治理的善治状态是实现社会的秩序。
社区单元警务模式其实正是警务社会化或者警务治理的代表形式,因其在实际操作中要求单元警组深入社区和公众作最直接和深入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可见其不过是谋求警察与社会组织及社区公众的互动合作,以实现公共安全管理改善,实现社区公共安全增进的一种关于警务治理的过程。
(二)合作主义与警务合作理论
合作主义理论又称“法团主义”理论,它强调在社会由“冲突”走向“秩序”过程中的多元主体间的沟通与合作。这种合作既指制度架构中的各种主体间的合作,也指矛盾对立双方在合作基础上的协商、同意和统一。合作主义是一种关于社会结构性的冲突及秩序的学说。合作主义关注的不是个人,而是由个人联结起来的行动秩序,它倾向于把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处理,同时把失控的冲突视为一种病态,所以竭力主张减少冲突或控制冲突的秩序价值,希望论证一种限制无序冲突的制度安排。
为了公共安全秩序的和谐,需要警察与公众的互动与合作,合作主义作为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关系的又一理论表述,也可以在警察与公民的合作层面起到理论指导作用,因为警察正是国家的代表,而公民在很多时候正站在国家的对立面。所以在两者权力和权利和谐中,警察要培养公众的合作态度和支持精神,公众则要时刻遵从自身制定的法律以及法律赋予警察的权威的同时,积极参与警察关于公共安全的决策和具体举措,在互动中实现利益表达和决策的科学、在合作中增进公共安全的水平,这实际上实现的正是一种基于警民合力的警务合作的状态。
社区单元警务模式也是警务合作理念的典型形式。其所寻求的也正是基层民警沉入社区之后的警民合力基础上的警务效能的提升和公共安全水平的进步。
(三)社区警务与单元生产理论
关注社区警务(Community—Oriented Policing),应关注其英文词源含义中Oriented一词指向的、主导的含义,理解到社区警务实际上是指向社区的警务和社区主导的警务的结合体;同时,也应关注Community一词英文词源中社区之外的共同体的含义,理解到社区警务实际上是警方和社区、警察和公众互动合作成为共同体之后的一种警务。社区警务本意是指以社区为警务活动指向,并以社区作为重要警务活动资源的警务工作内容和方法。所以,人们在1982年最早实行社区警务的美国休斯敦警察局那里看到的社区警务是指存在于警方与社区之间的一种相互作用的过程,其要旨是警察和社区居民共同发现和解决社区问题,是面向居民点的治安。即警察不能只是等发生犯罪事件后才做出反应,警察也应该帮助各居民点解决导致犯罪的问题。
单元式生产,是指在一条生产线或一个机器设备单元内,由一个人或几个人组成的团队连续进行多道工序操作,完成某一单项产品(整件或组件)组装的生产方式。单元式生产方式是相对传统的流水线生产方式而言的。传统的流水线按不同工序先分割、后整合,作业中每个劳动者都被固定在生产线的某个环节上简单而快速地重复某个动作,以期达到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产品生产。单元式生产所进行的不再是捆绑式生产,劳动者们不是固定在一个位置上,只简单地重复安装或操作一个工序,而是由几个人组成的生产小组从事全部复杂工程,生产出完整产品。面对当今时代产品更新换代加快、品种日趋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旺盛的趋势,以少品种、大产量为前提的流水线生产方式开始显得捉襟见肘,它不仅仅会导致销售机会丧失,还有可能陷入大量库存的危机。所以,寻找更灵敏的、富有弹性的、能够满足小产量多品种要求的单元式生产方式就成为必然。
社区单元警务模式实际上既是对社区警务的一种落实和细化,其在提供给社区和公众公共安全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所借鉴和使用的生产方式正是单元警组的生产方式,这对满足不同社区、不同社会成员的不同需求以及节约警方和社区关于公共安全生产方面的成本并提高收益来说,都是有价值的。
二、社区单元警务的改革思路
改革创新需要勇气,需要创造性思维。课题组研究认为,推行社区单元警务改革,要把推动公安机关解放思想作为首要任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的理念,严格管理、热情服务的理念,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理念,科学管理、现代管理的理念,以思想观念创新推动公安工作改革创新。在实际操作层面上,要把握时代脉搏,立足自身实际,找准着力基点,关键要在以下方面形成共识并付诸努力。
(一)必须把创新思路作为社区单元警务改革的内在动力
一要创新公安管理体制。通过调整事权,整合警力资源,实现公安工作重心前移,切实增强基层公安机关的实战能力。二要创新基层警务模式。立足本地实际,寻求合适的载体,建立起打防控一体化的实战平台。三要创新治安控制机制。力求实现三个转变,即由坐等群众报警的被动型控制转变为以入户调查、街面巡防、治安检查为主要勤务方式的主动型控制;由按部就班的机械型控制转变为弹性工作的全时空控制;由公安机关孤军奋战的单一型控制转变为广泛发动社区群众参与的多元化控制。四要创新效益评价体系。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评价标准,把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评价公安工作的最高标准。
(二)必须把提升效能作为社区单元警务改革的根本目标
警务效能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增强公安工作的整体效能,提高公安机关的防范、控制和打击犯罪的能力,是警务改革的永恒的目标。调整职能、整合机构、精简机关、充实基层等各项具体措施都应当围绕这一目标来展开。目前,公安机关大都沿用传统的层级式管理模式,层次过多、分工过细、职能交叉的问题十分突出,制约了警务效能的发挥。要增强成本与效益的观念,追求警力资源内涵密度与外延规模的高度统一,力求以最小的警务投入获得最大的警务效益。要围绕增效目标,理顺内部关系,减少中间层次,优化配置现有警力资源,逐步实现由层级式结构到平台式结构的转变,使整体警力布局呈倒丁字型结构,并改革警务运行机制,尽量减少警察的重复劳动和资源的内部损耗,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警力的效能。同时,要整合和合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发挥集约效应。
(三)必须把明晰责权作为社区单元警务改革的有力手段
具体要把握以下四个原则:一是独立原则。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应明确专门的责任主体,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分别确定其基本职责,赋予相对独立的作业空间,严格落实打防控责任制,并注意与经济利益和政治待遇挂钩,做到责权利相统一。二是互补原则。在明确责任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各项业务工作的内在关系,发挥各责任主体联勤作业、优势互补、合成作战的功能,形成诸警种协作、有序运作的集约型工作方式,避免因分工过细、各自为战造成警力浪费。三是激励原则。改变对基层单位和民警管得过多、统得过死的简单化管理方式,赋予民警更多的自主权,把工作结果的好坏作为评价的主要标准,以科学合理的考核为导向,激励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民警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四是合作原则。这一原则针对民警与社区及公众在社区单元警务展开过程中的关系而言,强调在社区单元警务中双方的互动与合作,让警民之间、公安机关和社区之间在互动中实现沟通和理解,在合作中达成同意和统一。
(四)必须把开放自我作为社区单元警务改革的互动环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安工作与社会各层面的联系日益密切,公安机关能否走出自我封闭的围城,事关警民关系的重新定位,事关社会资源的挖掘利用,事关公安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加强警方与公众的双向沟通,增进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构建开放、互动、和谐的新型警察公共关系,对推进现代警务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安机关应当从了解沟通、建立信誉、优化形象、提升效能出发,建立并协调好与社会各界的公共关系。要了解社会对公共安全的需求,分析警方行为对公众情感的影响,提高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程度和参与意识。同时,必须把提高警察素质放在重要位置,引导公安民警立足基层、扎根群众,以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执法形象,最大限度地赢得群众的理解、认同和支持,最直接地提升警务工作在当下现实中的合法性。
三、社区单元警务的机制建构
深化“三基”工程、推进“三项建设”,归根到底要抓源头、源头抓。社区单元警务模式最明显标志就是把社区作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主要依托和载体,实行大警务小单元运作、精细化管理、平台式推进,以此激活全局,营造全警动员、全民参与创建平安和谐示范区的生动局面。建立社区单元警务模式不仅涉及警务理念、工作方式、工作机制的改革,而且涉及到警力配置、职能转换、制度完善、装备保障等问题,实施这一改革的关键是建构起科学的体制机制。
(一)调整基层警力部署
以社区单元警组为基本作战单元,全面落实社区治安管理责任。改变目前派出所业务分工过细、警力分散、防范管理不到位、基础工作不落实的状况,最大限度地把公安派出所警力推向基层一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治安管理的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个社区单元警组和民警。具体调整方案为:派出所设置一个指挥调度警组,主要负责派出所值班接警、信息研判、业务指导以及接待群众、办理户口、内勤事务等日常工作。指挥调度警组原则上只需配备2至3名民警,其中选配一名掌握情况和分析研判能力较强的民警担任警长。值班工作由所领导轮流带班,值班人员由社区单元警组民警轮班担任。派出所其余警力一律编制成社区单元警组,根据社区规模、治安状况、民警素质构成等因素,合理配备每个警组的警力,实行警长负责、警组包干责任制。派出所领导一律实行分片负责制,并直接负责一个单元警组的工作。
(二)规范民警勤务制度
社区单元警组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实行规范管理、实体运作,同时坚持统分结合、平战结合,保证日常管理、基础工作与应急管理、突击任务的全面兼顾。主要规范以下几项勤务制度:一是日常工作制度。社区单元警组不进行岗位具体分工,社区民警除参加值班、备勤外,一律以社区为单位,实行走动式工作。基本勤务方式是开展入户调查和走访巡察,动员社区资源,带动、指导、协调社区内各单位、各社会组织、各种群众力量开展情报信息、安全防范、纠纷调处等工作。社区单元警组内部,在提倡实行弹性工作制和自主管理的同时,白天必须确保主要警力在社区工作,夜间必须确保有民警带领保安联防队员在社区值班巡逻。二是值班备勤制度。派出所值班工作正常工作时间由指挥调度警组负责,接警而不处警(通知有关社区单元警组处警);节假日和夜间抽调社区单元警组民警参加派出所值班备勤,既接警也处警,涉及到各社区的,原则上第二日移交社区单元警组处理。改革完善110接处警机制,进一些细化和规范处警预案,尽量做到属地一级处警。三是案件办理制度。社区内发生的一般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由社区单元警组开展侦破、查处工作;跨社区的案件,由管片所领导协调组织开展侦破、查处工作。四是联勤协作制度。社区单元警组参与区域性联勤协作以及其他临时性职责。遇有群体性治安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等需要先期处置时,相临社区单元警组实行联勤协作。遇有安全保卫、警卫等临时勤务,单元警组根据上级指令开展工作。
(三)创新协作联动机制
推行民警搭档、警种联勤、区域协作、社会联动的配套机制。建立社区群防群治协会、治安志愿者协会等社区自治组织,全面推进社区治安治理社会化。群防群治协会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单元警组、驻区企事业单位、场所行业、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组织等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协会作为社区群众自治组织,接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领导,在公安机关的组织指导下,开展经常性的群防群治、自防自治活动。协会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和专项工作制度。
(四)改进领导指挥方式
改变领导机关以会议文件形式为主进行一般化指导、各级领导层层指挥、基层所队派工式指挥的行政机关化作风,想基层所想,帮基层所需,鼓励基层自主创新,实施集约化管理、扁平化指挥、规范化作业、科学化考核的新举措。
四、社区单元警务的创新特色
应该说,社区单元警务是一次基层警务的变革与创新,这种创新既关注了中国当下的警务实际,也借鉴了国外诸多国家的警务实战经验。比如新加坡邻里警岗的做法就对社区单元警务模式提供了很好的启示和借鉴。新加坡是当今世界犯罪率最低、最安全的国家之一,新加坡警察工作高效、信息灵通、侦破案件快速,而这些则归功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邻里警岗制度的建立。新加坡对警察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即警署、邻里警局和邻里警岗,邻里警局相当于我国的公安派出所,邻里警岗则类似我们的社区警务室。警署一般设立规划、行动训练、人力资源、刑事调查等部门,邻里警局直接对警署指挥官负责,警力部署的重点在基层。如新加坡裕廊警署,机关只有不到100人,而6个邻里警局的人员达600多人。邻里警局具体负责邻里警岗警员的管理工作,统筹调配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其触角深入社区及企业、社会团体等基层组织,为公众提供一流服务,同时充分调动社区民众与犯罪做斗争的积极性,形成警社互动、警企互联,真正实现了群防群治。新加坡警察的警务理念是,一起案件发生后,警察更关心的是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案件?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杜绝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牢牢扎根于警员心中。
社区单元警务理论的构建,提出了以下基本创新观点:其一,管理体制注重以“块”为主。公安机关作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其管理体制中“条”的传统更为突出,这为公安工作的正规化建设和“运动式”的工作方式打下了基础和创造了条件,其优点比较突出,弊端也明显。这次改革就是在公安工作正规化和规范化的前提下加强“块”的建设,使责权明晰,指向清楚,目标明确。其二,警务组织以单元为主。公安工作多表现为“流”,公安业务涉及范围广,机关和警种设置层次多、分工细,从而形成“上有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但目前作为公安机关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的派出所也逐渐机关化或准警种化,并未真正融入到社区和群众之中,造成警力悬置、警务资源虚耗,改革的方向就是要还原派出所这根“针”,而且要按“块”状平台结构细分作业单元,使之真正扎根于社区和群众之中。其三,社区是理想的单元载体。公安派出所的诞生与发展更多植根于计划经济下的基层行政社会,而因应社会的变革和社区的兴起则相应发展了社区警务,但毋庸置疑的是社区警务是公安工作流中的一分支流,而不是一完整的单元。随着社区的兴起与发展,社区是社会的实体,当然应成为基层警务的载体。从公安工作改革的风险考量,社区为单元的改革能有效规避改革的震荡,同时也能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功效。
综上,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表述:社区单元警务亦指按照公安工作流程布局,将指向社区的所有公安工作布局成一个完整的作业单元,警察在社区单元内进行目标为“一个流”的作业。推行社区单元警务创新模式,将重点破除公安工作运行机制中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式管理等瓶颈制约,把发挥公安工作的传统优势与现代警务机制更好地结合起来,着力体现以下创新特色:
(一)以主动警务为主导,着力推动警务重点前移,对社区治安实行源头控制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重在治本的原则,切实改变重打轻防、被动应对的打击整治斗争模式,真正把派出所的工作中心转到防范管理上来,实现主动防范、主动管理、主动服务。坚持把密切警民关系和治安防范作为社区民警的基本职责,推动广大民警扎根基层、融入群众、关注民意、积极作为,努力从源头上防范违法犯罪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谋求社区治安治本之策。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深入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入户调查、街面巡防、治安检查成为社区民警日常的基本警务方式,把工作的着力点更多地放在准确掌握社情民意上,及时发现整改治安隐患,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以信息警务为主导,着力推动警务方式创新,对社区治安实行全程控制
面临社会信息化的深刻变革,牢固树立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推动社区工作经验向信息警务的更高层次上发展,把传统警务尽快转变为现代信息警务。依托社区单元警务打造公安信息化基础平台,抓住源头信息采集和应用两大环节,推动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化建设基础化,进一步解决好信息化的活水源头问题。创新社区民警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做到一警多能,促进打防管控的有机结合。将警务作业流程分解成信息掌握、研判、处置、评估、反馈的信息链,实行规范运作、全程控制,切实增强打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用信息化手段破解管小案难题,创建信息共享、整体联动、高效运作的打击犯罪新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整体水平。科技强警要优先满足基层民警的需求,更好地服务社会。以推广技防应用为重点,实施提升公安科技含量“社区星火计划”。
(三)以效能警务为主导,着力推动警务机制改革,对社区治安实行绩效控制
改革条块指导关系,实行大警种制改革和扁平化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地充实基层一线警力。调整和理顺公安战斗力要素特别是警力要素之间的关系,建立完善打防控一体化机制,通过实行民警之间、警种之间、机关与基层之间搭档制、联勤制、联动制等形式,使各种警力要素相互衔接、互为补充、整体联动、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减少非实战警务,变空转为实战,实现战斗力倍增和警务效益存量增长。实行社区民警岗位任期目标责任制,强化目标管理,健全警务质量检查、等级评定和考核激励机制,以明确的目标导向和有效的激励措施形成浓烈的竞争氛围。对因工作不实、措施不当引发治安问题的案(事)件实行逐案查究、责任倒查。
(四)以和谐警务为主导,着力推动警务资源整合,对社区治安实行整体控制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把问计于民、关注民生、保民平安、惠及民生作为社区单元警务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社区民警要带着感情去工作、去执法,善于用和谐的思维来化解矛盾,用和谐的态度来对待群众。要从人民群众最紧迫、最急需的小事入手,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进一步展示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营造警爱民、民拥警的浓厚氛围。着力提高社区治安治理的组织化程度,拓展社会化治理的途径、形式与方法,充分依靠社区基层组织和群众组织,组织发动联防队、保安队、护卫队、治安志愿者等各种群防群治力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群防群治活动。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定期向社区群众发布警情、报告工作,组织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本文发表于《公安研究》2009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