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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警务常态长效机制建设初探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8日] 点击次数:[]

 

社区警务常态长效机制建设初探

 

吴跃章  殷建国   王智军

 

摘  要  加快构建社区警务常态长效机制,是新形势下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江苏省公安机关在现代警务机制改革尤其是构建社区警务常态长效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社区警务既是一种宏观的警务战略,也是具体的警务方法和技巧,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加以细化和落实。即社区组织治理新机制、社区信息警务新机制、社区巡防联控新机制、社区平安合作新机制、社区疏导化解新机制、社区教育引导新机制。

关键词  社区警务  现代警务机制

   
    近年来,从全国公安工作突出强调深化“三基”工程建设和“三项建设”,到全国政法工作部署推进三项重点工作,都凸显着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这一主旋律,而社区警务是公安机关做实警务、警务前移的载体和关键。社区警务既是一种宏观的警务战略,也是具体的警务方法和技巧,这就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将社区警务加以细化和落实。加快构建社区警务常态长效机制,是新形势下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探寻社区警务常态长效机制,离不开对具有代表性的现代警务机制创新模式的实证分析和经验考量。深入研究江苏省社会治安的现状和特点,可以发现在苏南、苏中、苏北经济社会梯次发展的进程中,社会治安的发展变化呈现明显的区域特征,公安工作的改革是与之相适应的。近年来,江苏省各地公安机关在现代警务机制改革方面进行了许多积极的探索,涌现了以苏北宿迁市的社区单元警务机制、苏中南通市的公调对接机制、苏南苏州市的社巡合一机制等为代表的现代警务机制创新模式。总的来看,这些警务机制创新模式都体现了社区中心理念,都突出了警务治理和警务合作理念,都在相当程度上对传统的社区警务进行了革新,对这些创新模式进行深度解读,可以帮助我们找到其蕴藏的社区警务常态长效机制的内在机理,为我们探索社区警务常态长效机制提供实践启示。
第一种模式是宿迁市的社区单元警务机制。所谓社区单元警务,是指将基层公安机关的工作区域分隔为一定数量的社区单元,将基层民警划分为一定数量的单元警组,由社区单元警组全面负责维护社区单元内的治安和提供社区单元的公共安全产品和服务的警务模式。
从江苏省宿迁市社区单元警务改革实践看,这一警务机制创新模式体现了以下警务理念:其一:管理体制注重以块为主。公安机关作为我国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其管理体制中“条”的传统更为突出,这为公安工作的正规化建设和运动式的工作方式打下了基础和创造了条件,其优点比较突出,弊端也明显。这次改革就是在公安工作正规化和规范化的前提下加强“块”的建设,使责权明晰,指向清楚,目标明确。其二,警务组织以单元为主。公安工作多表现为“流”,公安业务涉及范围广,机关和警种设置层次多、分工细,从而形成“上有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局面,但目前作为公安机关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的派出所也逐渐机关化或准警种化,并未真正融入到社区和群众之中,造成警力悬置、警务资源虚耗,改革的方向就是要还原派出所这根“针”,而且要按块状平台结构细分作业单元,使之真正扎根于社区和群众之中。其三,社区是理想的单元载体。公安派出所的诞生与发展更多植根于计划经济下的基层行政社会,而因应社会的变革和社区的兴起则相应发展了社区警务,但毋庸置疑的是,社区警务是公安工作流中的一支分流,而不是一完整的单元。随着社区的兴起与发展,社区作为社会的实体组成,当然应成为基层警务的载体。社区单元警务模式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沉到基层,民警深入社区和公众作最直接的沟通、交流与合作,谋求警察与社会组织及社区公众的互动合作,以实现公共安全管理改善,作为警务社会化的代表形式和警务合作理念的典型形式,其所寻求的正是基层民警沉入社区之后的警民合力基础上的警务效能的提升和公共安全水平的进步。社区单元警务模式又是对社区警务的落实和细化,其在提供给社区和公众公共安全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所借鉴和使用的单元生产方式正是单元警组的生产方式,这对满足不同社区、不同社会成员的不同需求以及节约警方和社区关于公共安全生产方面的成本,提高收益来说,都是有价值的。
社区单元警务机制对探索社区警务的常态长效机制的启示在于:在社区成为社会的基本单元,公众完成“社区人”身份的转换之后,将社区作为基层警务的主要指向,以社区的安全和秩序作为工作重点,在此基础上不断推进社区平安和谐建设。这是社区警务的理性回归,是推动警力下沉、警务前移的有效载体,也是深化“三基”工程建设和“三项建设”的必然要求。
第二种模式是南通市的公调对接机制。江苏省南通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造的“大调解”机制以及公安机关牵头实行的公调对接机制,是全国继“枫桥经验”之后的又一创举,在“枫桥经验”重在预防的基础上,更注重化解,努力做到化早、化小、化了,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为新形势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供了新经验。公调对接机制目前已在江苏省公安机关普遍推行。公调对接实行三级对接调处机制,即县级公安机关与县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公安派出所与街道(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社区警务室与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单位调解组织对接,形成分级对接、联动调处的工作格局。公调对接机制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制度,既可以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也可以在合法、合情、合理的基础上化解矛盾。这项工作的开展,有效提高了矛盾纠纷的调处成功率,成为和谐社会的“稳定剂”;有效减轻了基层民警的工作负担,成为公安机关的“减压阀”;有效解决了各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构受理矛盾纠纷源头不足的问题,成为大调解机制的“助推器”。
公调对接创新模式体现了以下警务理念:其一,要善于突破警务困境。公安接处警中有三分之一的警情涉及矛盾纠纷,牵制大量警力。这一困扰我们多年难题的解决,关键在于对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的科学认识与定位。新时期社会矛盾较多,调解必须在党委、政府的主导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通过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矛盾纠纷解决形式的资源和力量,形成各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其二,要谋求互利共赢。公调对接调处矛盾纠纷,公安机关不是一推了之,而是积极参与,主动担责,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使这项工作取得突破。其三,要在继承中求创新。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基础发生巨大变化,传统的机制难以发挥作用,要不断创新疏导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枫桥经验”要创新,“大调解”也要创新,公调对接机制的创新实践有利于整合基层公共组织协同发挥职能,可以较好地解决转型期社会矛盾突出这一长期困扰公安工作的难题。
公调对接机制对探索社区警务常态长效机制的启示在于:综合治理是我国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基本方针,加强公安机关与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需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需要公安机关与社会各部门及机构的沟通、交流与配合,需要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共同增进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这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是社区警务作为一种宏观的警务战略和微观的警务工作方法都包含的内在旨趣,也是深化“三基”工程建设和“三项建设”的必然要求。
第三种模式是苏州市的社巡合一机制。江苏省苏州市探索的社巡合一机制,是以派出所为单位,根据辖区实际治安状况,科学划分社巡区,合理配社巡民警,联勤协作承担社区防范管理和辖区治安巡逻的职责任务,优化警务运行机制,有效解决“社”“巡”分离、巡逻覆盖率低、社区见警率低的问题,切实增强治安防控整体水平的警务新机制。苏州市公安机关为有效控制案件多发态势,以巡防工作为突破口,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一方面,在理顺巡防体制机制建设上出了“三招”:一是加强专业巡防力量建设,以块为主、屯警街面,加大社会面巡逻密度。二是加强市局、县(市)区公安局、派出所三级指挥研判体系建设,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实现警力跟着警情走。三是同步推进勤务机制改革,实现全天候、弹性化运作和立体化防控,提高巡防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在切实为基层减负以保证派出所巡防工作常态化上砍了“三刀”:一是砍掉派出所承担的大量应急处置和安保任务。做精做强市局特警队伍和各县(市)区公安局的特勤机动应急力量,承担反恐处突、群体性事件处置、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等职责。二是砍掉派出所承担的大量专业办案任务。为扭转派出所因疲于办案难以保证常态巡防,办案、巡防都做不精的局面,各县(市)区公安局均成立了案审队,明确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一律由派出所移交案审队,由案审队统一负责讯问、提请逮捕、起诉等工作。三是砍掉派出所承担的大量矛盾纠纷调处任务。由政府牵头,按照整合社会资源调解社会矛盾的思路,统一将人民调解室前移至派出所,实现110接处警与纠纷调解的无缝对接,既提高了矛盾纠纷调处的效率,又进一步节约了警力。所有这些举措都为构建社巡合一机制创造了有利条件。
社巡合一创新模式体现了以下警务理念:其一,警力要跟着警情走。苏州经济发展较快,外来人口集中,人员流动性强,外来人口犯罪、街头犯罪、侵财性犯罪突出,防控犯罪的关键是以静制动、以动制动、动静结合。其二,追求警力集约型、内涵式增长。目前公安机关警力不足尤其一线警力更为不足,警力的刚性增长有限,要通过调整结构、提高效能实现警力的内涵式增长。其三,最大限度地实行一警多能。公安派出所是基层公安机关综合性战斗实体,一段时期以来派出所存在分工过细、打防控脱节甚至造成防不胜防、打不胜打的问题,改革的关键是要建立全员勤务化和一警多能勤务模式。
社巡合一机制对探索社区警务常态长效机制的启示在于:基层公安机关勤务机制改革的关键是要实现警力的有效配置和真正下沉,有利于发挥公安机关整体作战的功能,促进打防控有机结合,这是解决基层警力不足瓶颈制约的有效办法,是提升警务效能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三基”工程建设和“三项建设”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重要时期,社区日益成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各种社会矛盾的集聚点、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党在基层执政的支撑点。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加强社会管理的重心在社区,改善民生的依托在社区,维护稳定的根基在社区。综观世界警察发展史及现代警务革命趋势,立足社区、预防为主、警民合作、提高效率日益成为警务工作的基本方略。实行城乡社区警务战略,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公安工作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的一个重要决策,这是一项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的工程。在江苏现代警务机制创新实践的基础上,我们对建立完善社区警务常态长效机制提出以下思路。
一、建立完善社区组织治理新机制,着力提高社区警务的组织化效能
社区警务有赖于社区组织治理机制的落实。在社区平安和谐建设过程中,公安机关要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责无旁贷地发挥主力军作用。
建立完善社区组织治理新机制的基本目标是,围绕社区的平安和谐建设,积极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居民(村民)委员会牵头负责、公安机关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综合治理形成合力的社区治理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社区警务的组织化效能。具体举措是强化三个方面的合力:一要紧密围绕平安和谐创建这一工作重心,建立健全领导有力、管理有序、运行有效的社区组织管理体制,强化组织领导合力。二要加快推进基层警务机制改革,实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强化社区警务基础工作的合力。可以借鉴宿迁市社区单元警务改革的经验,科学调整基层警力部署,以城乡社区为基本警务单元,全面落实社区治安管理责任,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推向基层一线,按照属地管理、统分结合的原则,把治安管理的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个社区单元警组和民警,着力改变目前派出所业务分工过细、警力分散、防范管理不到位、基础工作不落实的状况。要把强化社区警务基础工作与深化“三基”工程建设和“三项建设”、构筑“大巡防”体系、完善“大调解”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以社区警务为平台的打防控一体化长效机制。上级公安机关要改进领导指挥方式,改变领导机关习惯以会议和文件形式为主进行一般化指导、各级领导习惯层层指挥、基层所队习惯派工式指挥的行政机关化作风,想基层所想,帮基层所需,鼓励基层自主创新,实施集约化管理、扁平化指挥、规范化作业、科学化考核的新举措。三要不断探索社区治安治理新机制,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合力。社会治安问题是各种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应,解决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教育、预防、管理、打击等各种手段多管齐下、协作治理。要充分发挥街道(乡镇)政法综治机构的整体功能,并把相应专职队伍延伸到每个村居委,做到工作联动、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平安联创,形成基层平安建设的新合力。以乡镇(街道)政法综治中心、外来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建设为关键,着力培育与新形势相适应的专职调解、专业社工等新型专业队伍,推进外来人口“三集中”管理,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与矫治,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平安和谐系列创建活动,推动基层基础工作跃上新台阶。
二、建立完善社区信息警务新机制,着力提高社区警务的现代化效能
信息警务是现代警务最为显著的特征。公安信息化是一场深刻的警务革命,不仅是提高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基础工作水平的重要载体,是牵动警务机制改革的重要纽带。面对社会信息化的深刻变革,要牢固树立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加快传统警务方式向现代信息警务方式的转变。要实现警务工作信息化,最基础的工作在派出所、在社区工作中,如果没有广大社区民警每天采集的海量信息作为支撑,我们搭建的信息大平台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在公安机关信息大平台建设快速推进、强化信息系统整合的基础上,要把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推向基层,切实注重源头信息的采集和应用。要按照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的要求,将信息警务全面融入社区警务的各项基础工作,通过基础工作信息化不断支撑、推进、检验社区治安防控机制建设,提高预防、发现、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
建立完善社区信息警务新机制的基本目标是,顺应信息警务潮流,在公安机关信息大平台建设的基础上,把信息警务全面推向基层,按照信息工作基础化、基础工作信息化的要求,切实强化源头信息的采集和应用,建立配套考核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社区警务与现代信息警务的有机结合,着力提高社区警务的现代化效能。具体解决三个关键问题:一要构建严密的社区信息工作网络。社区民警要广泛物建治安信息员,形成覆盖面广、反应灵敏的信息员网络,及时收集涉及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各种信息动态。从广义上讲,社区广大群众都可以成为公安机关的信息员,社区民警应该广交朋友,朋友越多,与群众关系越密切,信息来源渠道就越广,公安机关就能做到耳聪目明,工作就会更加主动。二要统一信息采集的要求和标准。要建立一系列相关的规范制度,明确要求,统一数据采集的要求和标准,保证信息采集的数量和质量。要不断加强对已建成的信息系统的完善升级,加强对系统的维护、管理和应用,加强源头信息社会化采集工作,保持系统源头信息的鲜活准确。三要强化信息的管理和应用。各警种、各部门要打破行政壁垒,摒弃小作坊式的狭隘思想,切实增强服务基层和全警共享、全警应用的工作理念,抓紧将现有分散在各地、各部门的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和重构,实现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实战应用成效。要创新社区民警工作方式方法,将警务作业流程分解成信息掌握、研判、处置、评估、反馈的“信息链”,实行规范运作、全程控制,切实增强打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通过网上警务、短信预警、社区QQ群等方式,不断开拓信息警务应用功能。要加快推进社区警务信息应用基础平台建设,加强整体防控各环节的有机衔接,健全社区动态防控网络和“虚拟社会”防控网,构建融打防管控于一体、全面覆盖网上网下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三、建立完善社区巡防联控新机制,着力提高社区警务的整体化效能
社区巡防联控新机制是在综合宿迁社区单元警务和苏州社巡合一两种机制模式基础上设计的社区治安防控机制,其突出社区警务的基础性、动态性、综合性,社区警务力求以静为主、以动制动、动静结合。
建立完善社区巡防联控新机制的基本目标是,应对社会治安日益动态复杂局面,以主动警务、动态警务、综合警务为导向,以社区为基本责任单元,统筹运作社区警务和巡防警务,实行社区防范管理基础工作与网格化巡防控制工作整合联动、有机结合,着力提高社区警务的整体化效能。具体抓好四项配套措施的落实:一要科学配置和整合警力部署。以社区为巡防基本责任单元,通过精简机关、调整派出所警种分工,最大限度把警力推向一线,并将原来的社区民警和巡防民警两支队伍有效整合、统一部署,真正把社区防范基础工作和动态巡防工作做实做强。二要切实保证社区防范基础工作常态化。要进一步规范社巡民警的日常工作,切实承担收集情报信息、加强安全防范、严密治安管理、打击违法犯罪、强化社会服务的职能。要根据警情灵活调整工作重点,在案件多发时段,以动态巡防工作为主;在发案较少时段,以社区防范基础工作为主,并有机穿插接处警,有效解决社巡分离、巡逻覆盖率低、社区见警率低的问题。要着力发挥社区警力的牵头作用,多方整合防控资源,切实落实居民小区和驻区单位各项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提高联防联控效能。要把以流动人口为重点的实有人口管理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强化基础信息采集这一源头性工作,特别是对有现实危害的高危人员,必须建立常态化的管控机制,逐一纳入视线、掌握动态,逐一落实管控责任。要深入推进行业场所阵地防范工作,通过进一步完善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狠抓实名登记工作,提高犯罪预警、精确打击能力,提升场所行业整体管控水平。三要努力增强巡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往巡逻工作单一化的弊端在于要么与基础工作脱节,防控无的放矢,巡逻民警积极性不高,难以长效坚持;要么被动接处警,为违法犯罪所牵制,陷于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的困境。在社区巡防联控工作中,要注重动静结合、以动制动,在强化防范管理基础工作的同时,注意研判巡防区域内违法犯罪的规律特点,明确巡防工作的时空重点,再从社区布防、阵地控制出发,有针对性地加强动态巡防,努力提高巡防工作的实效。四要着力强化社区巡防联控的机制保障。社区防范基础工作和巡防控制工作要实行信息共享、基础共建、联勤协作、责任共担,保证基础工作与巡防工作有机衔接、相互策应,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的空间。
四、建立完善社区平安合作新机制,着力提高社区警务的社会化效能
苏州、南通、宿迁等地公安机关在创新现代警务机制的实践中,重视挖掘和整合社区资源共同参与平安社区建设,尤其注重发挥传统优势与借鉴国外先进警务理念相融合,创造和积累了不少警社合作、社企合作、民众合作的独特经验,这些都生动体现了社区平安合作的时代特征和创新精神,也是社区警务常态长效机制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建立完善社区平安合作机制的基本目标是,注重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创新和发展,以开展形式多样的平安创建活动、建设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合作载体,激发广大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调动社区各方面力量共建平安和谐家园,共创美好生活,着力提高社区警务的社会化效能。具体在三个方面求突破:一要在提高思想认识上求突破。警力有限,民力无穷,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做好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要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充分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基层基础工作,需要依靠现代科技手段,但科技手段不是万能的,广大人民群众永远是最坚固的铜墙铁壁,必须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毫不动摇地把群众工作作为一项最基础的工作、把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作为一项基本功来抓,把现代警务和传统优势更好地结合起来,在继承和创新上求发展。二要在密切警民关系上求突破。要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着力在加强同群众沟通联系、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上下功夫,真正打牢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要紧密结合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多做一些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好事,多推出一些符合实际的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密切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定期向社区群众发布警情、报告工作,组织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三要在健全组织网络上求突破。要着力提高社区治安治理的组织化程度,拓展社会化治理的途径、形式与方法,充分依靠社区基层组织和群众组织,通过建立群防群治协会、防范与救助协会、治安志愿者协会、社企义工巡防队等组织形式,把社区各种专业的、义务的治安防范力量有效地组织起来,形成严密的群防群治网络,在公安机关的组织指导下,开展经常性的群防群治、自防自治活动,使各方面力量在时间上相互衔接、空间上相互策应、防范方式上机动灵活,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社区防范格局。社区治安保卫组织是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区群防群治的骨干力量,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治保会工作的经常性指导,充分发挥治保会在维护社区治安中的重要作用。社区物业保安队伍、内部单位的保卫组织和护卫力量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辅助力量,公安机关要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检查监督,逐个小区、逐个单位督促落实治安保卫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坚决堵塞各类可资违法犯罪的漏洞,并同社会面的治安防范工作相互衔接,形成以内促外、以外保内的防范格局。要积极适应“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充分发挥社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各种群众团体的作用,组织社区机关干部、离退休人员、青年学生、民兵等参与“红袖标”工程,开展护楼护院、护厂护校、护村护庄等各种形式的巡逻防范活动,最大限度地发挥群防群治的合力。
五、建立完善社区疏导化解新机制,着力提高社区警务的集约化效能
建立完善社区疏导化解新机制,是指公调对接机制在公安派出所基本完成“驻所制”组建的基础上,要加快向城乡社区全面推进,建立完善社区疏导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
建立完善社区疏导化解新机制的基本目标是,深入把握新形势下因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的规律特点,以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减少对抗、凝聚人心为重点,积极参与“大调解”机制建设,完善情报信息预警、矛盾纠纷排查和公安接处警与“大调解”联动对接等工作机制,尤其要加强社区警务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对接和配合,积极预防和疏导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社会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着力提高社区警务的集约化效能。具体抓好三个方面的对接:一要在组织力量上对接。依托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推行社区(驻村)民警兼任“村官”,增强其组织协调能力,并把治保调解委员会、辅警力量、社区工作者队伍有效整合,形成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社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三位一体”的组织体系,实现社区组织治理、警务治理、居民自治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上的力量对接。二要在信息预警上对接。要按照工作前移、化解在先的原则,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情况熟、信息快的优势,统一组织力量,深入细致地做好各类矛盾纠纷及其苗头的排查梳理和研判预警工作,并通过110接处警先期处警与调处机制的衔接,力争做到早发现、早疏导、早处置、早化解,防止纠纷升级、矛盾转化、事态扩大。三要在调处机制上对接。对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要按照协作联动的原则,从110接处警开始到移送调处直至化解的各个工作环节,建立健全公安机关与调解组织对接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有序运行。公安机关对于接报的社会矛盾纠纷,应当先期单独或联合调解组织进行现场处置,判明性质后分类移交调处。先期处警要严格执行民警首接责任制,基层一线民警接到各类矛盾纠纷的处警指令后,必须迅速到达现场,维护秩序,控制事态发展。对现场难以调处的矛盾纠纷,处警民警必须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在第一时间固定保全证据,为后续调解奠定基础。移送调处应按审核、告知、登记、移送的程序,移送社区或驻所调解工作室进行调处。公安机关按相关程序移送人民调解组织受理调处矛盾纠纷后,应与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双向情况反馈制度,及时了解调处结果。人民调解组织对公安机关接处警移交的矛盾纠纷应严格遵循登记受理、调查核实、主持调解、签订调解协议书等程序进行。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专人,明确责任和要求,通过灵活多样的措施,分别上门开展教育疏导和劝阻化解工作,坚持正面教育和晓以利害相结合,千方百计促使当事人通过正当途径反映合理诉求,并促成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从而最大限度地钝化矛盾,坚决预防制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六、建立完善社区教育引导新机制,着力提高社区警务的和谐化效能
强化宣传教育是社区警务常态长效机制实现的重要推动力。一方面,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公民的法律意识、人权意识不断增强,公众的知情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人民群众对自己生存环境的治安状况和社会和谐度尤为关注,把居民群众的这种内在要求转化为参与共建的自觉行动,要靠教育引导;另一方面,搞好教育引导对于密切警方与公众的联系沟通和双向合作具有本质性意义,体现了社区警务的战略思想。因此,要把教育引导工作贯穿社区警务始终,紧跟时代发展的脉搏,运用和谐的理念指导宣传教育工作,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建立健全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建立完善社区教育引导新机制的基本目标是,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的基础性作用,以提高社区居民精神文明素质和安全防范意识为重点,不断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努力促进警民和谐合作、居民和谐相处、社区和谐发展,持续营造齐心共建平安和谐社区的浓厚氛围,着力提高社区警务的和谐化效能。具体抓好三个方面的融合:一要把社区平安和谐的教育引导融入社区民警的日常基础工作。要结合入户调查、治安检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等日常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防范宣传工作,增强居民群众自防自治和群防群治意识;结合实有人口管理、违法青少年帮教、重点人口管控等日常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口管理、法制宣传、教育转化工作的综合效果;借助警民恳谈会、相约警务室、群众评议会等制度化警民交流形式,把通报社情警情、报告公安工作与广泛听取居民群众意见建议结合起来,建立良性互动的警方公共关系,努力形成警民之间关于社区平安和谐的合作意识和机制。二要把社区平安和谐的教育引导融入社区各种舆论宣传阵地。通过设立安全防范和法制教育宣传栏、发放安全防范宣传手册、举办社区市民学校或社区平安讲坛、建立网上警务室等形式,定期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布警方提示,宣传安全防范知识,使平安和谐建设的宣传引导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通过积极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广泛调动各方面宣传力量,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有线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宣传媒介,及时、主动、准确、有效引导舆论,形成平安和谐建设的浓厚舆论氛围。三要把社区平安和谐的教育引导融入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各种活动过程中。要把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教育引导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公民道德教育以及新时期的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警营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塑造人的作用,努力形成社区平安和谐建设共同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本文发表于《公安研究》201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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